老破小房屋交给第三方装修提升卖相再出售!法官提示:新型交易有风险!
在大多数城市里,老破小房屋在房产市场并不是很吃香。南京江女士在秦淮区一老小区有一套70平米的房产。去年夏天,在中介公司的撮合下,江女士与买家黄某签下合同,约定以215万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子出售,但付款时间却是一年后,即2022年7月,约定定金5万。
签约时间与付款时间相差一年,这究竟是什么新型操作?
据了解,江女士与黄某还签订了补充协议:江女士要在两周内交出房屋供黄某装修,黄某提升房屋卖相后再次出售,等到房子卖出后,由实际买家付钱给江女士,溢价归黄某所有。届时,江女士根据黄某要求将房屋直接过户给实际买家。
合同签完第二天,江女士仔细盘算了一番,如果按照先装修后出售的方式,中间势必暗藏极大风险,比如房屋迟迟无法卖出、或是装修期间遇上纠纷等。思来想去,江女士决定放弃这份合同。
江女士与黄某几经沟通,甚至报了警,蕞终在多方协调下,江女士与黄某解除了购房协议,并退还5万元定金。但中介公司却把江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江女士支付4.3万元中介费。江女士觉得很委屈,认为黄某与中介公司串通好,把她的房子“骗”到手装修来获利。
而黄某表示,这是一种房屋交易模式,针对卖相不好的房子,装修后把房子卖价格提上去,大家都受益,他与中介已经合作大半年,有过几单成功交易,他认为江女士应该支付中介费用。
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法官助理郭凯敏介绍,三方涉事人达成了一个先装修后卖房的委托合同,中介公司在其中当了两次“介绍人”。但在这份合同中,房屋装修需要较长时间,房屋长期处于不能控制的状态,中介公司在居间行为过程中应当如实披露信息,做到风险提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介公司违背了作为居间人的忠实报告义务,因此江女士有权解除合同。蕞终,法院判决驳回了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先装修后卖房”的补充协议虽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潜在的交易风险,建议卖房人谨慎选择,以防增添后续烦恼。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