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建筑之乡”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工作方案》(闽建筑〔2023〕13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试点项目应为2025年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应满足附件1要求,项目试点内容参照《福建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技术应用指引》(附件2)。
请各地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福建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由企业填写后,送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设区市汇总并形成清单后,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厅。
我厅将组织审核各地申报项目,公布全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与支持,全力推动智能建造试点落地见效。列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可优先推荐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示范工程。试点过程中,我厅将组织项目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激励、工程项目评优挂钩机制。
联系人:王贤林 联系电线.福建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建设规模
2.福建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技术应用指引
3.福建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立项申报表
站点地图联系我们使用帮助访问排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