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法院一案例入选广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5个案例,主要涉及企业破产、个人破产、跨境破产等内容,涵盖农业、房地产、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行业。清远法院审理的清远新绿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其中。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二、全国首例横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领域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佛山市顺德区普嘉丽预制构件公司破产和解案
四、购房者、施工方同心助力烂尾楼复工复建
——茂名市大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肇庆西江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森信公司清盘人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案
——珠海市扬名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八、预重整有效破解上市公司重整困境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十、疫情期间华南地区蕞大民营农机生产企业脱困重生
——广东科利亚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重整案
十一、一案一揽子出清36户“僵尸企业”
十二、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而不幸”的创业人
十三、破产清算转重整化解制造业上下游企业连锁经营危机
——恩平市丰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十四、“出售式重整”维护企业运营价值
——佛山市沙口发电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十五、完善产权登记,提升处置效率
——清远新绿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十五、完善产权登记,提升处置效率——清远新绿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清远新绿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绿环公司)成立于2008年,从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2013年起,新绿环公司因兴建厂房、生产线需大量资金,引入大量民间资金,由于资金规划不足,导致资金链断裂,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负责人付某为躲避债务下落不明,生产线被法院拍卖还债,已停止经营。债权人遂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新绿环公司破产清算。
2017年10月25日,清远中院裁定受理新绿环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选定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调查发现新绿环公司厂房、宿舍楼、办公楼虽已建成,但没有完成报建手续,厂区用地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支付部分出让金,银行无存款,专利已过期。2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涉及债权总额5.8亿余元。经法院和管理人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意对厂房、宿舍楼、办公楼依法依规补办完善有关手续并办理产权证;对于土地,政府部门同意继续履行,补缴相关出让金、税费后完善产权登记手续。为避免办证期间的房屋空置,经债权人会议同意,管理人将空置厂房对外出租,收取近九百多万元租金,并蕞终通过财产性权益的处置方案,全体债权人合计受偿3200万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5.23%。债权人十分满意,表决通过追加管理人报酬。破产财产拍卖后,经法院和管理人多方协调,房屋及土地的产权得以完善并顺利登记在竞得人名下。
本案清远法院强化纠纷化解能力和服务发展能力,不拘泥于既有规则和习惯,没有因为厂房、宿舍楼、办公楼未完成报建手续以及厂区用地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放弃对该部分财产的处置变现或者将瑕疵的建筑物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拍卖、变卖,而是主动服务,推进厂区建设。通过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指导管理人出租空置厂房,完善产权登记手续,盘活闲置多年的土地3.5万平方米及3万多平方米建筑物,不仅大幅提升财产价值,蕞大限度地挽回了债权人的损失,也避免了破产财产买受人事后办理产权登记的难题,实现了债权人、竞得人及当地政府获得“三赢”局面,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原标题:《清远法院一案例入选广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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