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专项规划
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9-29 15:13
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原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
因实际建设需要,建设单位拟对该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扩大7#楼建筑基底面积,层数由3层调整为4层,规划建筑高度由14.9m调整为18.30m。
3、缩小10#楼建筑基底面积,层数及规划建筑高度保持不变。
4、总平面图位于原5#7#10#楼栋周边的绿地、室外不可燃堆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等根据以上楼栋调整进行微调。
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71354.00平方米,容积率1.10,建筑密度31.69%,绿地率15.00%,总建筑面积66142.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671.8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98.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784.2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8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48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调整方案于2022年9月26日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总平面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2〕160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公示地点:均和云谷·东南科创基地A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蕞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蕞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网站标识码:3501210001闽ICP备12018076号-1
主办: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闽侯县数字闽侯建设办公室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