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头部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
(1)截至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会议室。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兴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才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梅玉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干龙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夏凌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邓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郝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选举张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陈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年 9月 15日上午 09:30-11:30,下午13:00-17:30;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传线、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果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智莱科技邮政编码:518129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智莱科技附件1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智莱科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王兴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陈才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梅玉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干龙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夏凌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邓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郝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黄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选举陈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做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包含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头部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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