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家企业被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你周边有无这样的厂房?!
原标题:有2家企业被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你周边有无这样的厂房?!
望牛墩镇李屋村某工业园有3栋厂房,总面积约6600平方米,分租给16家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组在该园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承包方和承租方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承租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缺少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牌、货物阻挡安全通道等问题。
(生产车间存在电线乱拉乱接情况)
望牛墩安监分局责令相关企业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在本次检查行动中,望牛墩安监分局对该园区内3家违法企业处以了行政处罚,其中一般程序1宗,简易程序2宗,处罚金额共计11800元。
(某企业生产现场狭小,货物阻挡出入口及通道)
截至目前,望牛墩安监分局在本次执法行动中已检查了9个村的10个分租式工业区或单体分租式厂房,发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77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企业2家,责令整改42家,行政处罚6宗,其中一般程序4宗,简易程序2宗,处罚金额共计54500元。
答:“分租式厂房”是我市经济转型期间的一个新生业态,厂房业主将厂房物业转租给二手房东后再转租给多家企业使用,或厂房业主直接将厂房转租给多家企业使用,形成“一园多厂、一楼多企”的状态。
把原本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建筑分租给了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分租,容易产生多种安全隐患:
✘采用易燃夹芯材料(俗称彩钢板)分隔;
✘消防设施长期缺乏维护保养、缺失瘫痪等消防安全问题。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分租式厂房如若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如发现您周边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分租式企业,请拨打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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