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构建龙岩市“5+N”现代产业体系,抢抓科技变革机遇,着力培育新经济新动能,日前,我市出台《龙岩市“十四五”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并配套发布《龙岩市“十四五”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为推动全市产业迭代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这将对龙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怎样的影响?又涉及哪些重点内容?7月4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解读。
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增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3家;
力争全市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0%、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3%;
力争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主”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力争实现千亿园区1个、600亿园区3个,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个。
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信息技术服务和数字创意产业。在电子信息产业方面,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网络通信、集成电路4大产业链。力争2022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达到330亿元,到2025年,总产值突破450亿元,培育1家以上50亿元企业、3家以上20亿元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方面,加快龙雁组团未来城、文秀数字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支持发展数据挖掘、数据标注等大数据产业,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加快5G通信网络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示范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软件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特色软件产业。数字创意产业方面,培育以网络视听、数字文旅、创意设计、数字贸易、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等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创意产业,促进动漫游戏、网络直播、电商、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消费,加快推进数字版权登记托管平台(基地)、直播基地等项目落地,不断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线上与线下融合、传统资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全市建成5G基站6700个,乡镇以上区域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用户普及率62%以上。
汽车及专用车。加快实施新龙马重组工作,推动龙岩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发展乘用车;支持福龙马、畅丰专汽、海德馨、侨龙等专用车企业加快推进专用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高端化发展,研发生产高端智能专用车辆,不断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和技术水平;同时大力发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底盘、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力争2022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到 2025年,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值突破150亿元。应急装备及智能制造。以龙州工业园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为依托,提升企业安全应急产品开发能力,丰富安全应急装备产品种类,扩大产业规模。大力培育海德馨、侨龙、龙安、畅丰等龙头骨干企业,主推应急救援处置类专用车及装备产品,开发无人机等监测、预警仪器及救生舱等安全避险、防护设备,抢占国内外市场。支持“制造+智造”向在线智能服务转变,完善企业协调发展格局,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支持龙合智能等龙头企业加快布局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业。
依托金龙稀土、中油(长汀)催化剂、德尔科技、龙氟化工、紫金佳博等企业,积极对接引进相关项目,大力发展稀土、含氟新材料及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稀贵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新材料、隔热保温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力争2022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到2025年,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培育1家以上100亿元企业(集团)、2家以上50亿元企业,3家以上20亿元企业。
重点发展锂电新能源动力,发展三元前驱体、锂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锰酸锂、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发展含氟新型锂盐、六氟磷酸锂等锂离子电解液材料。积极引进锂电池专用铝箔(正极集流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补链项目,人造石墨、碳硅复合材料等负极材料补链项目,六硼磷酸锂、碳酸锂等电解液补链项目,聚乙烯、聚丙烯、铝塑膜、复合膜等隔膜材料项目。支持紫金矿业与福州大学、三聚环保联合打造氨-氢能源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加快储能专用、钠、液流电池等技术的研发运用,培育打造电池制造新产业链,谋划实施上杭电站、户用光伏整县推进和集中式光伏试点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力争2022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到2025年,总产值突破150亿元,培育3家以上20亿元企业。
加快推进龙岩高新区聚绅医药新制药厂、永定采善堂重组技改、长汀医疗器械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主攻生物制药、化学新药、现代中药和等四大领域,深化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做大生物医药优势品种,壮大产业规模,增强药品应急保障和战略储备。力争2022年生物与新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到2025年,总产值突破50亿元,培育2家以上10亿元企业。
依托龙净环保、等企业,加强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烟尘环保治理装备的研制与工程总包,巩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动“制造+服务”协同发展,扩大产业服务规模,打造国内蕞具竞争力的环卫服务供应系统;引进拓展固体废弃物分类和处置、水污染防治、土壤(矿山)治理、噪声控制等新领域的环保装备产品。力争2022年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到2025年,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培育2家以上50亿元企业,3家以上10亿元企业。
与此相配套,龙岩探索实施由市领导担任链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链长制”。按照“1条产业链、1名市领导、1个牵头部门、1个工作方案、1个工作小组”的“五个1”模式,各产业链牵头部门配合链长履行职责,细化建立链条推进机制,制订具体产业链工作方案,编制产业链全景图谱和重点招商目录。
除此之外,我市出台了《龙岩市“十四五”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从锻造产业链角度考虑,紧扣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围绕项目、人才、技术、资金、土地、双创、融合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支持引进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坚持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投资10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按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享受重点项目“绿色通道”。
2.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战略性新兴企业为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实施的机器换工、智能化改造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进行改造提升的项目,按申报项目上年度生产性设备投资额(投资额须达到500万元以上)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蕞高不超过300万元(已获省级技改基金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再享受本条政策,获技改融资支持专项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仍可享受)。
3.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积极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各类人才,落实相关政策待遇。深化产学研合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人才双向交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人才库,搭建人才驿站、人才之家等对接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才融合专家论坛、学术交流等。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及时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实现人才与企业、产业协同发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补助政策对照《龙岩市大力推进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措施》申报。
4.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研发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我市推广应用,对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按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技术中心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贴。
5.支持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支持设立集产业研究、政策规划、成果转化于一体的融合发展协同创新机构,推动省内外创新资源在我市集聚,实现与国内先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发展。经市政府同意设立的产学研用融合型创新机构,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原则上给予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支持年限暂定三年。
6.支持企业梯度发展对统计快报、年报新增的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小巨人企业和省“”中小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2%以上,且实现税收总额增长4%以上的战略新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7.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提出首发上市申请并被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以上所涉及奖励资金按市级财政与新罗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受益财政各50%的比例分担,其他县区可参照制定相应奖补政策。
8.支持关键技术和产品实现国产替代在集成电路、、特种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等“卡脖子”领域,全力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国产产品,降本增效实现国产替代,经联合认定具有重大创新、重大突破、重大提升的技术和产品,由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研究提出奖励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购买国产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
9.支持各类投资基金整合领投做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其中首期规模2亿元(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步到资)。由投资集团牵头,整合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以及市属国企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业基金的战略领投和投资带动效应,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撬动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国企以及各类社会资本等资金资源共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建设和发展,以投资入股、资本招商、基金招商等形式支持优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10.支持优化空间供给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合理用地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各县应优先保障占补平衡需求。对福建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11.支持打造双创基地鼓励建设打造国家、省、市“双创”示范基地,依托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支撑服务平台和创新要素供需对接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入驻基地、孵化成长。
12.支持项目推优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资金补助和国家专项债资金扶持;对具备创新引领和规模效应的产业,全力争取列入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文字融媒体记者刘玉荣池银花通讯员林津津
图片融媒体记者郭亦斌实习生谢泽铧方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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