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出警、协作有力——记一次跨市执行现场调查
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线索举报后,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高效完成了一次对被执行人常州市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的现场调查,从接收线索到驱车前往外地现场再到调查完毕,整个过程用时约4小时。
图为:2022年9月6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执行合作框架协议》
“喂,是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吗?我是某案申请执行人浙江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我发现被执行人常州市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疑似正在租赁厂房内转移机器设备,请抓紧处理一下。”
得知这一消息,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告知其不得转移资产,为稳妥起见,执行法官决定再跑一趟,前往现场调查、查封机器设备,同时在出发前,联系了被执行人租赁厂房所在地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协助。
图为: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公司厂区会师
下午13:30,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多名干警汇合抵达现场,约谈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顾某、实际控制人王某,二人反馈申请执行人怀疑被执行人转移的机器设备属于案外人常州市某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因租赁合同到期从房东厂房内搬走机器设备。
图为:执行干警约谈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了验证约谈内容,执行干警实地调查厂区,仔细检查机器设备,确实未发现被执行人常州市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铭牌及相关机器设备,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遂向被执行人释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结束此次临时的执行行动。
虚惊一场,但并不算“白跑一趟”。面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快速响应,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兄弟法院给力协助,无不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和执行“一盘棋”的体制优势。
公平与正义,就在执行干警的脚步里,就在那或晴或雨依旧前行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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