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玉林一村民土地合同到期却拒不返还!
2022年11月24日,博白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冒雨赴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对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申请执行人李某胡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的涉案土地位于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李某胡在诉争土地上建设有猪舍、围墙、大门、沼气池等建筑物。该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后,蕞终判决李某胡将位于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脱头虾、李某胡门前的两块约1.25亩土地返还给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
判决生效后李某胡未返还土地及拆除地上的建筑物,仍继续使用土地进行养殖等。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于2021年3月向博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博白法院立案执行后,主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胡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将涉案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以其养殖的生猪暂未达到出售条件为由,请求法院宽限一段时间,等生猪出售后就自行拆除土地上的猪舍、围墙、大门、沼气池等建筑物,将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主办法官暂缓强制执行程序,给予被执行人履行期限。但在生猪全部出售后,被执行人仍未拆除土地上的猪舍、围墙、大门、沼气池等建筑物,仍未将土地返还申请执行人。主办法官多次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李某胡履行生效判决,但其拒不履行。
在得知被执行人李某胡未在涉案土地上继续养殖,主办法官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就如何做好前期调研摸排、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11月24日上午,博白法院副院长何志军亲自带队指挥,带领20余名执行干警及施工人员前往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执行该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到达现场后,何副院长要求执行人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方案各司其职。
何副院长组织干警对涉案土地进行确认,拉好警戒线,将无关人员请出执行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挖掘机及工人随即入场作业,按照执行方案对土地上的猪舍、围墙、大门、沼气池等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整个执行过程持续了1个多小时,于上午11点多顺利执行完毕,涉案土地顺利清场交付申请执行人,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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