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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南通新机场场址保护的通告
海政发〔2021〕4号为切实抓好南通新机场二甲场址场地、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为机场建设、营运和未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通新机场场址保护的通知》(通政传发〔2020〕106号)意见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场址控制南通新机场二甲场址距海门区政府直线...
租的厂房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交?
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