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清湖街道龙飞路22号工业厂房-强村富民创业基地(标准厂房)第一层对外租赁招标公告(第二次)
22号工业厂房-强村富民创业基地(标准厂房)第一层对外租赁
该标的物地点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龙飞路22号,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厂房进行对外出租,该厂房第一层建筑面积2107.40㎡,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产权情况为江山市清湖街道浮桥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浮桥头村、花园岗村、清泉村三个村投资建设)。年租金起始价为164377元/年,竞价保证金为30000元,租期为5年。中标价为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增加3%,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再递增3%,以此类推。
本次标的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填价竞价方式。每层楼参加竞价人数须满三人以上(包括3人)方可开标,出价高于起始价的最高者为预竞得人,如出现相同标价时,以抽签决定中标人。报价尾数以元为单位,低于起始价为无效标。
1、报名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均须提供:个人报名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的凭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报名时缴纳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浮桥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竞价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30000元整用信封装好,竞标现场缴纳,未中标现场退回;中标者自动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1、场地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承租及计租时间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
2、租金交纳方式:先缴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交,第二年的租金在第一年租期到期前的一个月上交,以此类推。
3、投标者要遵守投标纪律和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标书,标书一旦上交后就不得拿回修改,否则作自动弃权。
4、本次投标按起始价投,投标者书写时,姓名和所投标价等都要书写清楚,所投标价应写明具体数额,不得使用模糊数字,如所投标价大、小写不相符或无法辨认时,视为无效标书。
5、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请投标人联系项目业主自行踏勘地块位置。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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