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求助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求助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2025-05-01 19:56:17
退休时地方人社局不予认定我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我自1987年1月至1997年12月在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的原迎祥镇农技站工作,1998年1月经省市人事招聘的农技干部,1998年1月经原隆昌县人事局发文认定了我1987年1月至1997年12月与1998年1月聘用干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连续工龄,2001年响应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分流,隆昌直接将我们这批分流人员辞退,2009年县委县府及人社局与分流人员共同协商,在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出台后,给我们这批分流人员解决了养老保险,医保及每月发给生活费。我的保险由机关保险转到社会保险局,2024年12月达到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时,社会保险系统还有我132个月视同缴费记录,在填写了迅审批表后就将我的视同缴费记录清除了,并未书面告知我被清除记录的原因。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回复单位: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5-05-07 17: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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