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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涉及豫新、新庄镇、大兴镇……宿迁发布蕞新征收拆迁

admin1周前 (03-25)产业地产资讯10

  集体农用地10.5435公顷,建设用地0.0143公顷,未利用地0.0248公顷;

  3、豫新街道闸东社区闸东三组集体农用地7.8314公顷,建设用地0.4794公顷,未利用地0.0375公顷;

  4、豫新街道闸东社区闸东八组集体农用地6.9663公顷,建设用地0.1554公顷,未利用地0.0061公顷;

  5、新街道闸东社区村集体农用地0.0550公顷,未利用地0.0169公顷。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

  宿迁市宿豫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321批实施方案。

  1、新庄镇新庄社区居委会村集体农用地0.0005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0093公顷;

  2、新庄镇新庄社区居委会大庄组集体农用地0.0110公顷(耕地0.0110公顷);

  3、新庄镇新庄社区居委会太和平组集体农用地1.7879公顷(耕地0.9401公顷)、建设用地0.5725公顷;

  4、新庄镇新庄社区居委会周庄组集体农用地0.3884公顷(耕地0.3022公顷)、建设用地0.0004公顷;

  5、新庄镇新庄社区居委会卓庄组集体农用地0.9542公顷(耕地0.6120公顷)。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

  宿迁市宿豫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316批实施方案。

  1、大兴镇大兴社区居委会启建一组集体农用地0.1730公顷(耕地0.0463公顷)、建设用地0.3328公顷;

  2、大兴镇大兴社区居委会启建二组集体农用地0.0941公顷(耕地0.0588公顷)、建设用地0.5423公顷;

  3、大兴镇大兴社区居委会启建三组集体农用地0.8813公顷(耕地0.2410公顷)、建设用地0.1620公顷。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

  宿豫征补安置〔2024〕77-4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荣闸四组、利民六组、利民七组、利民八组、利民十二组、利民十三组、村集体,虎山村六组、七组、十四组,陆集街道镇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

  宿豫征补安置〔2024〕77-3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大兴镇双茶棚村竹城六组、启宇五组、启宇八组、启宇九组、启宇十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宿豫征补安置〔2024〕77-2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新庄镇杉荷园社区李庄组、康庄组、村集体,新庄镇镇集体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新庄镇杉荷园社区李庄组所有土地0.1026公顷,其中农用地0.1026公顷(耕地0.0305公顷);

  2.拟征收新庄镇杉荷园社区康庄组所有土地1.2832公顷,其中农用地1.0868公顷(耕地0.9227公顷),建设用地0.1964公顷;

  3.拟征收新庄镇杉荷园社区村集体所有土地4.9696公顷,其中农用地4.4742公顷(耕地3.0737公顷),建设用地0.3098公顷,未利用地0.1856公顷;

  4.拟征收新庄镇镇集体所有土地0.01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3公顷(耕地0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

  宿豫征补安置〔2024〕77-1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曹集乡曹家集社区王庄组、沈庄组、靳庄组、姜桥组、洪西组、洪庄组、河西组、快乐二组、快乐三组、快乐四组、快乐六组、快乐于庄组、村集体;双河里社区周东组、周庄组、许圩组、戈桥组、王宅组、刘宅组、李庄组、二组、六组、十一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村集体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陆集街道官庄村乐园六组,虎山村七组、八组,陆集街道镇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陆集街道官庄村乐园六组所有土地2.1286公顷,其中农用地2.1286公顷(耕地1.9922公顷);

  2.拟征收陆集街道虎山村七组所有土地0.9502公顷,其中农用地0.6729公顷(耕地0.5704公顷),建设用地0.2773公顷;

  3.拟征收陆集街道虎山村八组所有土地23.5525公顷,其中农用地17.0115公顷(耕地12.7573公顷),建设用地6.5410公顷;

  4.拟征收陆集街道镇集体所有土地0.0888公顷,其中农用地0.0888公顷(耕地0.0888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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