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启用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为配合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行政许可业务规范高效运转,现就启用辖内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事项公告如下:自2025年1月27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市分局辖内派出机构启用新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样式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为两位数。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辖内县域派出机构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蕞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60001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