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三期项目总平面图拟调整公示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三期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已于2017年10月经评审通过。现建设单位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项目使用需求变化,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局部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并根据2024年8月23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114573.66㎡;总建筑面积446990.10㎡;计容建筑面积329295.59㎡;不计容建筑面积117694.51㎡;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5153.64㎡(占总建筑面积的5.6%);建筑占地面积30188.61㎡;建筑密度26.35%,容积率2.87,绿地率20.0%;机动车停车位29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585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114573.66㎡;总建筑面积445841.22㎡;计容建筑面积333450.71㎡;不计容建筑面积112390.51㎡;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9438.55㎡(占总建筑面积的6.6%);建筑占地面积30176.38㎡;建筑密度26.34%,容积率2.91,绿地率18.01%;机动车停车位301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585辆。
1.本项目C地块地下室功能由设备用房调整为配套用房,配套用房面积增加4284.91㎡,并根据疏散及使用需求,增设疏散楼梯及下沉庭院;
2.根据增加的配套用房,增设50辆机动车位,布置于C地块地面。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晚报2024年10月1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公示期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蕞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蕞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三期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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