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厂房并购税务实务
某港资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HZ看上了一座合适的二手厂房,交通便利,地段极好,于是公司决定通过直接买卖厂房的方式交易,经双方协商同意价格9000万元成交开具增值税发票房产原值3850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房屋和土地净值2751万元,(税务部门认可评估成新度折扣率为30%)。
二手土地厂房直接买卖纳税依据是:根据财税〔2006〕21号文,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
从上述21号文可知,厂房卖方纳税人有两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的选择,一种是评估折扣法;一种是发票计算加计扣除法;下面我们分享这两种计税方法。
案例:2009年4月购入,至2018年7月可以加计扣除年数9年(税法规定:加计扣除项目的“每年”,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1年)。销售价格9000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发票,凡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会计账载房屋固定资产原值包含土地的金额。房产原值3850万元;账面固定资产房屋和土地净值(2366+385)2751万元;
方法一、旧房转让按照发票计算加计扣除法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原购房发票金额-契税【3850-115】(1+5%X9)+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33.95+115=5564.7万元;
(4)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40%;
(2)固定资产房屋和土地净值(2366+385)2751万元;
(4)土地增值税:1202.69万元;
卖方纳税义务的税有:增值税245万;城建税17.2万;教育费附加7.35万;地方教育费附加4.9万;印花税4.5万;土地增值税761.1万;企业所得税1256.24万;个人所得税753.7万;八种税合计:3049.99万元;
(3)税前扣除税费:33.95万元;
(2)固定资产房屋和土地净值2751万元;
(4)土地增值税:761.1万元;
卖方纳税义务人综合税负率税负达34%
从上述分析可知,土地厂房直接交易税负很重一般超过30%的税负,通常企业会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规避上述税,股权转让方式交易,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税负大大降低,税负一般低于20%,但是股权转让方式缺点就是担心或有负债,存在不确定风险,比如隐形债务,遗留的税务风险,抵押担保,很多风险无法通过尽职调查披露出来,特别是股东是外籍人士,一旦存在风险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前股东责任,让很多股权并购企业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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