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建议积极探索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财联社3月4日讯(记者郭松峤)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将提交的一份议案是《关于关注视听障碍群体,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激发视听障等特殊群体参与数字生活的积极性。我国有超1700万视障人群,超2700万听障人群,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视听障群体老年化和老年性视听缺陷群体还在不断扩大。
骞芳莉同时表示,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制建设与实施有待完善。《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建筑、交通、公共场所等线下基础设施,对服务视听障等群体的网络信息服务规定较少。其他一些适用的政策文件规定层级相对较低,或多为原则性、倡导性要求,约束力、推动力有待提升。
二是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建设存在短板。作为承载和推广信息服务的载体,我国网站、APP障碍化建设相对滞后。2022年5月,首批375家(个)网站和APP完成无障碍改造并通过评测,推算仅占我国网站和APP总数的万分之一,大部分网站、APP、小程序等对视听障碍人群的友好程度仍然不够高,有的无障碍版本只具备简单功能,有的操作繁琐不易“上手”,有的缺乏与智能硬件的无障碍功能协同,给视听障碍等人群带来诸多不便。
三是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不足。《著作权法》已对残疾人合理使用作品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减少了无障碍文化产品供给的版权限制。但受市场规模小、专业创作人才缺乏等因素制约,以及制作方对产品质量、传播风险等顾虑,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明显少于文化市场整体水平,特别是短视频、虚拟现实作品、数字文博等新兴数字文化产品尤为滞后。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无障碍政策法规。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实草案中关于丰富信息无障碍交流等要求,加强规制衔接,细化实施细则,推动落地见效。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视听障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信息无障碍建设的规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同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及和后续测评评价,推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等民生关联度高的领域优先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
二是加快推进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改造。积极探索通过减少税费、设置奖励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信息无障碍建设。鼓励网络信息服务企业关注并重视视听障等群体需求,将无障碍建设理念融入技术开发、功能设计、优化升级、运行维护等产品和服务全流程。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助力网络载体无障碍改造,丰富盲人导航、无障碍信息查询、公益互助、社交分享等无障碍功能。进一步拓展数字技术培训服务,帮助视听障碍群体提升数字素养。
三是支持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与推广。探索公益化与市场化结合的有效路径,鼓励和支持更多版权方、专业机构等制作无障碍数字化视听内容,发展无障碍数字化内容线上专区、网络剧场。推动信息技术、大数据手段等在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创作、改编以及精准推广等方面应用,提高制作效率,降低版权风险。积极探索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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