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3号丙类厂房4号丙类厂房5号地下室工程检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3号丙类厂房,4号丙类厂房,5号地下室工程检测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3号丙类厂房,4号丙类厂房,5号地下室工程检测采购
东莞南信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制造厂区3号丙类厂房,4号丙类厂房,5号地下室工程检测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地基(承载力、压实度),基桩(完整性、承载力、桩长、强度),锚杆(抗拔力、锁定力)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项目)且在有效期以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且必须经东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2室
方式:现场购买;建议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2室会议室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或分包、转包。
5、投标人具备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地基(承载力、压实度),基桩(完整性、承载力、桩长、强度),锚杆(抗拔力、锁定力)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项目)且在有效期以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且必须经东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东莞市南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2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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